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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争战

作者:路人四九 | 分类:军事 | 字数:0

第二百零五章 众枢臣唇枪舌战(4)

书名:百年争战 作者:路人四九 字数:0 更新时间:01-06 20:35

第二百零五章 众枢臣唇枪舌战(5)

十一月初六日,浙江巡抚谭钟麟奏曰:球案以速定为要,改约于商务无所损,我既不能与之绝,不妨姑从所请,为尚氏谋一线之延。

十六日,福州将军穆图善、闽浙总督何璟、福建巡抚勒方锜联疏:直隶督臣李鸿章所陈支展之法,自亦具有深意。彼时中国与英修约,议定后英商以为不便,遂搁不行;援此为辞,尚不患转圜无说。

今南部二岛荒瘠殊甚,予之尚氏,徒被空名;列之条约,遂成实案。窃谓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尚可以事后查询得实,再与力争;本无利人土地之心,何事受其虚诳。

如虑激而生变,助俄为恶,则彼得同沾利益,固已塞其所请;此而不已,即并二岛予之,亦无以化其顽梗矣。至管理商民,议改税则,倭国与他国订议,他国若允,中国亦自可听之。

二十六日,两广总督张树声亦疏曰:为球案不必急议,倭约未便牵连,宜缓允以求无敝。

众疆圻莫衷一是,总理衙门诸大臣进退维谷,恭亲王奕訢叹曰:改议,则恐言者笑为无识;不改议,则又恐言者诋为护前!

沈桂芬亦叹:倭人宍户玑一再督促签字画押,吾辈只能一俟奉有谕旨如何办理,自当即行照会以免悬盼;此并非故意延宕,意实重在和好耳焉!

十二月上旬,倭国驻华公使宍户玑再发照会:贵王大臣不能计日画押,贵国是自弃前议也;本大臣已知使事之不成,亦无复再行督催也。

查内政不相扰,两国之约款也;议约不相欺,万邦之通义也;此中公道无须多言。今以使事不成复命本国,本大臣复再声明琉球一案,乃贵国自弃前议,却我好意,自今之后理当永远无复再议也。

宍户玑照会发罢,孤待半月,不见回音,愤然而去。

再说左宗棠接入京圣旨,急召刘锦棠,道:吾年老体衰,不宜久劳边塞,既蒙天恩宠召,自应勉强支撑病体入朝。

刘锦棠道:启禀左帅,与俄战事若起,属下孤掌难鸣,恳请左帅于斯主持大局。

宗棠道:改约不成,战事必起;毅斋一炮破三城,二载平西疆;毅斋独力,可挽此域之狂澜。俄人战舰,游弋大沽;此时入京,实赴国难!左某戎马半生,狂傲不羁,自忖入法眼者,前有胡林翼公,今惟毅斋也。毅斋勋绩丕著,青已胜于诸蓝。吾即奏请朝廷,务设行省于西疆,改郡县以驭民,这西疆首任督抚,非毅斋莫属。吾大清规制,以文御武;毅斋而立之年,跻身疆圻,前途无量矣!

左宗棠骤然离疆,俄首席谈判代表、外交大臣吉尔斯甚惶,直谓曾纪泽道:听闻左宗棠进京,是乃唆使贵国出兵,真否?

曾纪泽道:六月二十四日,我既抵贵国,与先生等会晤四十九次,逐日争辩,细意推敲,不肯苟且迁就者,只为寻回我国固有之领土也。先生等却百般刁难,坚不吐实,谈判遂难有进展。中国不愿擅起兵戎,然事若与愿违,中国百姓未必不敢一战。战事若起,孰胜孰负,亦尚未知。纵若不胜,以中国疆域之大,中国人民之坚韧耐劳,虽数十年亦能撑持!然我国倘若获胜,贵国亦不能无损,彼时所谈即不止伊犁一事情,贵国必须加倍赔偿我国所有损失以外,前时所签各约,亦须一一议来!

俄驻华公使布策道:贵国与我国僵持之焦点,乃曾先生一再索取伊犁三城,伊城之内我国民众甚多,我国万难让步;贵国沿海之万里疆域,贫瘠之处亦多,可自黑龙江抑或乌苏里江沿岸割让一地,以便安置由伊城迁出之我国居民,并对他们加以补偿,金额不得低于两亿卢布。

曾纪泽怒自心头起,恶从胆边生,厉声道:贵国不请自来,强取我伊犁,可有道理可言?此又反索两亿卢布,系何名目?吾以为,自今以后,中国之土地,断无再让之事。和则和矣,战则战耳!吾刘将军锦棠近在伊犁,吾左大帅宗棠亦赴京师,随时恭候贵国大驾!

吉尔斯亦怒,道:既如此,我们只能用枪炮来决定胜负了!

曾纪泽道:兵戎若起,我国兵锋所指,决不局限于伊犁一地!

曾纪泽心如坚石,慈禧太后惶恐,迅发密电:俄既已同意让出伊犁全境,所提安置伊地俄方百姓之要求可酌情应允相让一地或两地,俄所提赔款一事可酌情应允,以防激变。

中俄谈判陷入僵局,沙皇亚历山大二世亦恐战火蔓延,迅召诸大臣议商,俄财务大臣上言:频年征战,国库业已告罄;五六年内,万难再战。

亚历山大二世道:二十年来,我国以和平之手段,与清国签署《瑷珲条约》、《中俄北京条约》、《勘分西北界约记》,以及前岁之《里瓦几亚条约》,几无耗费,既攫取清国百余万土地。我国与奥斯曼帝国,二百余年来,鏖战十余次,死伤百余万,伏尸千余里,所得者甚少,所失者极多。两方比对,判若云泥。大清国颟顸无知,以退为进,我可视情势缓急,顺势而为即可;今若为伊犁巴掌之地,与其兵戎相见,大可不必!

1881年2月27日,左宗棠抵京,查阅所有奏疏折片,迅奏:宍户玑此去,在中俄和议未谐之先,兹闻事体顿殊,或要求之意亦缓,应将不能批准之由明白指示,看其如何察复。

为防万一,恳请皇太后、皇上迅即敕下海疆各督抚、提镇,密饬防营,预为戒备,静以待之。大约以防俄之法防倭,蔑不济矣!

两宫接左宗棠奏疏,迅谕:倭国使臣宍户玑于未经议定之先,即自异前议,悻悻而去,其所请各节,于中国存球之意尚未尽善,未能即予准行。该国不遂所求,尤难保无藉端要挟情事。

所有沿海各省防务,自应严行戒备,着李鸿章、刘坤一、何璟、张树声、吴元炳、谭钟麟、勒方锜等,督饬各营妥为备预,不动声色,静以待之。

商务一体均沾,为倭国约章所无,今欲援照西国约章办理,尚非必不可行。惟此议因球案而起,中国以存球为重,若如所议划分两岛,于中国存球之意未臻妥善。着总理衙门王大臣,再与倭国使臣悉心妥商,球案妥结,商务自可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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