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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囊

作者:蔡崇达 | 分类:其他 | 字数:0

阿小和阿小 ・ 三

书名:皮囊 作者:蔡崇达 字数:3.2千字 更新时间:01-09 11:07

我从没想过,会收到香港阿小的来信。那已经是他离开小镇的第三年,我已经进入高考的最后准备时期。

他拙劣地在信封上写着,某某中学,然后我的名字收。还好学校负责的收发阿姨,仔细地核了全校五千多个学生,才找到了我。当然,也可能是来自香港的邮戳起的作用。

他的字还是那么差,扭扭捏捏,但已经换成繁体字了:親愛的黑狗達

好久不見。

我在香港一切很好。香港很漂亮,高樓大廈很多,有空來找我玩。

衹是我不太會說粵語,朋友不太好交,多和我來信吧,我找不到一個人說話。

我家換了地址,請把信寄到如下我知道他在香港可能一切都很不好。我突然想象,在那个都是白衬衫、白牙齿的教室里,另外一群孩子高傲地看着他,悄悄地在他背后说乡巴佬。

我莫名其妙地难过。

拿着信,我去敲了乌惜家的门。这个阿小正在自己玩吉他。当时流行的一部香港电视剧里,主人公总在弹吉他,许多潮流男女都在学。

我拿出香港阿小的信给他看。

他愣住了,没接过去。

“他给你写信”

我明白了,香港阿小没给他写信。

这个阿小抢过信,往旁边的炉子一扔。香港阿小的信,以及回信的地址就这么被烧了。

我才觉得,我太鲁莽太欠考虑了。

我知道,从此这两个阿小都和我离得更远了:一个收不到我的回信,肯定是责骂我扔掉我家的地址;一个从此会因为觉得自己受伤而更加疏远我。

高三的后半学期,整个学校像传销公司。

老师整天说,别想着玩,想想未来住在大城市里,行走在高楼大厦间,那里才好玩。他们偶尔还会举例:某某同学,考上了北京的大学,然后,他就住在北京了口气笃定得好似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谁都没怀疑住在北京就是所有幸福的终点。整个高三的年段,也像是准备离开小镇的预备营地,许多人开始寄宿在学校,全心投入一种冥想状态。仿佛学校就是一艘太空船,开往一个更开明的所在。

我也是寄宿中的一员,全身投入这种冲刺中。直到高考最后一刻结束,回到家,母亲才叫我去探探阿小。

阿小骑着摩托车在海边狂飙,一不小心车歪了,他整个人被抛出去,头先着的地。那是两个月前发生的事情。当时一度下了病危通知书,但总算奇迹般地抢救过来了。

去到他家,他还躺在床上,受伤的头部已经拆线,但可以看到,前额凹进去一块。他看到我惊恐的表情,开玩笑地说:“我牛吧,摔成这样,竟然没死,而且一点后遗症都没有,就是难看了点,不过这样也好,这样出去,混江湖最容易了”

两个月后,我被一所外地的大学录取,离开小镇。我去向他告别,他当时已经开始和父兄去捕鱼了,只不过从此不骑摩托车,也蹬上了吭哧吭哧响的自行车。

阿小终于成了小镇上的渔民了。

兜兜转转,大学毕业后的我,来到了北京,来到了那个在想象中可以和香港比拼的北京。

当然,此时的我早知道,留在北京不是全部故事的结束,而是所有故事的开始。

偌大的城市,充满焦灼感的生活,每次走在地铁拥挤的人群里,我总会觉得自己要被吞噬,觉得人怎么都这么渺小。而在小镇,每个人都那么复杂而有生趣,觉得人才像人。

这个时候我才偶尔会想起老家的阿小,我竟然有些妒忌。听说他娶了个老婆,很快生了个儿子,然后自己买了块地,建好了房子,也圈上个庭院,里面还同样养了只狗。

我则每天忍受着颈椎病,苦恼着工作的压力和工作结束后的空虚。唯一能做的是不停通过职业的成就感稍微缓解自己:我是个写字的人,在一家全球闻名的顶级杂志社工作,我的文章会被到处转载。

总有老家的朋友,从那听得到狗吠的小镇上打来电话,说你这小子混得不错。装模作样地相互吹捧下,挂下电话,迎接突然袭击而来的空虚感。

这个晚上,我习惯性地查阅自己博客的评论,意外地看到一条留言:你是黑狗达吗小镇上的黑狗达吗我是阿小,我在香港,能电话我吗我的电话号码是是阿小。香港那个阿小。

说不上的犹豫感,我竟然拖了半个月没回电。我竟然有点害怕。我不想知道他活得怎么样,无论好,或者不好,对我都是种莫名其妙的震颤。

半个月后,突然有个事情必须到香港出差。我把电话抄在纸上,还是没决定是否拨通这个号码。

事情忙完了,一个人瘫在宾馆空荡荡的房间里,突然下了决心拨打出那串电话。

“喂边个”

“是阿小吗”

“啊”他愣了下,显然有点错愕。

“黑狗达你在香港你终于要见我啦”

他竟然记得我的声音,可见香港的生活让他有多孤单。

和阿月姨拉着我第一次去见他的时候一样,我竟然又紧张到全身是汗。坐在路边的茶餐厅里,我一直想象,他会是怎么样的他应该长发飘逸,穿着入时,然后应该钉上耳环了吧他应该终于可以打扮出他想成为的样子了吧

阿小进来了。我一眼就认出他。他的身体拉长了,五官却没怎么变,他剪着规矩的短发,但耳朵确实有曾经戴过耳环的样子。他依然打扮得很清爽,但背着一个不太搭配的帆布包。

他看到我,笑开了那嘴抽烟抽坏的牙齿,张开双臂,迎上来抱住我。

你当时怎么没回我信他问。

我张了张口考虑是否要解释,终于还是放弃。

爱面子是没变的,当晚他坚持邀请我到香港半山的一座高级酒吧。透过窗子,是维多利亚的璀璨夜景。

适当的怀旧后,我终于忍不住问:“你现在怎么样啊”

“我啊,好好工作啊,哪像你,混得这么好”

“做什么工作”

他用手摇了摇酒,支支吾吾。仿佛下了很大决心,终于说:“我在安装防盗门。”

然后马上补充:但我是高级技工,一个月能拿一万二港币。

我不知道如何把话进行下去了。一种找不到话题的恐慌感,在彼此心内滋长。

他很努力,自嘲地讲到了在香港被同学看不起,交不到朋友,对城市生活的厌恶,以及父母生意的失败。

“你知道吗,我竟然觉得,那个我看不起的小镇才是我家。”说完他就自嘲起来了,“显然,那是我一厢情愿。我哪有家”

我知道这句话背后藏着太多故事:为什么没有家他父母呢

但我也意识到,这显然是他不愿意提及的部分。

晚上十点多,他说自己要赶公车回住的地方了。我送他到车站。

车站早已经排了长长一队,有打着领带穿着廉价西装的,有穿着电器行标志的服饰的,有别着美发屋样式的围裙的临上车了,他突然说,要不要到我住的地方继续聊天,我们太久没见了,通宵聊聊天不过分吧

我想了想,答应了。

车的站牌上写着通往天水围,我知道天水围于香港的意义。一路不断闪过高楼大厦,他兴奋地和我一个个介绍,也顺便讲述了发生在其间的自己的故事。

车继续往城外开,灯火慢慢稀疏。

“快到家了。”他说。

然后车开上一座长长的斜拉桥。

“这桥叫青衣大桥,是全亚洲最大的铁索桥。我每天坐车都要经过。”

“这样啊。”我礼貌性地点点头。

他望着窗外的桥,像自言自语一样:“我来香港第三年,父亲查出来得了癌症,鼻咽癌,建筑公司不得不停了,父亲到处找医院医病,本来还有希望,结果哥哥怕被拖累,卷着家里的钱跑了。我和母亲只好卖掉房子,继续给父亲医病。有一天,他自己开着车来到这里,就从这里冲下去了。我现在要挣口饭吃,还要从这经过。”

我愣住了,不知道怎么接话。

他接着自言自语:“城市很恶心的,我爸一病,什么朋友都没有了。他去世的时候,葬礼只有我和母亲。”

“呵呵。”停顿了一会儿后,他自己轻轻笑了一下。

我张了张口,尝试说点什么。他显然感觉到了。

“我没事的,其实可搞了,香港报纸还有报道这个事情,我家里保留着当天的报纸,是头版头条,你相信吗”他转过头来,还是微笑着的脸,但脸上早已经全是泪水。

车依然在开,那座桥漫长得似乎没有尽头。桥上一点一点的灯影,快速滑过,一明一灭,掩映着车里晃动着的疲倦人群。

大部分人都困倦到睡着了他们都是一早七点准时在家门口等着这车到市区,他们出发前各自化妆、精心穿着,等着到这城市的各个角落,扮演起维修工、洗碗工、电器行销售、美发店小弟时间一到,又仓皇地一路小跑赶这趟车,搭一两个小时回所谓的家,准备第二天的演出。

他们都是这城市的组成部分。而这城市,曾经是我们在小镇以为的,最美的天堂。他们是我们曾经认为的,活在天堂里的人。

阿小转过头去,拉开车窗,让风一阵一阵地灌进来。我突然想起远在老家,已经又敢重新开摩托车的那个阿小。

这个时候,他应该已经在海边布好了明天的网线,骑着摩托车沿着堤岸往回赶。家里有房子、妻子和儿子。听说他也养了只黑狗,那黑狗会在他还没到巷口的时候,就欢快地跑出来迎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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