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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风

作者:尼罗 | 分类:同人 | 字数:0

第52章

书名:捕风 作者:尼罗 字数:0 更新时间:01-06 15:37

林子森摊开地图,顺着航线慢慢辨认国家,末了发现的确是慢。

他继续等待,可是又等了一个月,什么都没有等到。他急了,去找金鹤亭探消息。金鹤亭也悬着心,然而此刻既找不到哈代,也联系不到叶雪山。林子森相信他的焦虑——就算不念他和叶雪山的友情,投进去的几十万资本也够他惦记的了。

叶雪山是早春出行,归来之时却是已到盛夏。

林子森在一天清晨忽然接到了上海电报,叶雪山详详细细的说清了自己到达天津的时间。捏着电报愣了半天,他像被针刺了一样,猛的来了精神。

他忘记了上午那一份不可缺少的鸦片烟,忙忙碌碌的洗漱更衣,然后却又发现自己无所事事。失魂落魄的又等了好几天,他终于把叶雪山等回来了。

在一个雨后的明媚下午,轮船停靠在了日租界三井码头。作为“家里人”,林子森随着金鹤亭一起前去码头迎接归人。金鹤亭事先得到确实的消息,知道叶雪山这一趟是满载而归,所以心情大好,一路上谈笑风生。林子森站在一旁,心不在焉的恪守着大伙计的本分,一边附和,一边望眼欲穿的盼着船来。

最后,他终于如愿以偿,看到叶雪山扶着程武走下轮船舷梯。

程武在前面开路,他跟在中间,后方是黝黑黝黑的哈代先生。金鹤亭是嘻嘻哈哈的伸手迎上栈桥去了,林子森跟在后方,却是没有兴高采烈的往前挤。定定的盯着叶雪山,林子森发现他不但黑,而且瘦,走路走的小心翼翼,仿佛脚下踩的不是栈桥,而是瓷器。

他笑了,心想少爷可能是胆子小?

第57章 双双高升

叶雪山一路无话,单是扭头透过车窗浏览街景,腰背挺直了,并不肯向后倚靠。及至进了家门,熟悉而又洁净的环境让他渐渐活泛过来,甚至有闲心对林子森说道:“黄二爷也太胖了!”

林子森关切的注视着他,同时笑了。大黄狗已经胖成了门口一块黄石头,从早到晚永远趴着,不是吃就是睡,并且天天少不了一大碗凉啤酒。仆人们拿它当个乐子,全惯着它,宁可自己不吃,也少不了它的食物。

程武跟了进来,开口说道:“少爷快把衣服脱了吧,大热的天,当心感染。”

林子森到底也不知道叶雪山是受了什么伤,直到叶雪山在客厅里小心翼翼的脱了衣裤。

叶雪山下船之时西装齐整,如今脱了外衣脱衬衫,黑鱼似的光滑脊背露出来,上面赫然翻着几道殷红伤口,有长有短,短的像是刀尖戳出来的,长的则是从肩胛一直划到后腰。弯腰解开腰间皮带,他把宽松长裤一下退到脚踝。腿上也有浅浅伤痕,已经结了薄薄的血痂。

林子森吓了一跳,随即转身质问程武:“这是怎么弄的?少爷被人伤成这样,你是干什么的?”

叶雪山抬腿甩开长裤,然后吸着凉气一抬手:“别说他了,他当时是没瞧见。”

林子森转向叶雪山,就见他细条条的站在地上,只有一条裤衩挂在胯骨上遮羞。两条腿是一点多余的脂肪都没有了,白棉袜子的松弛袜筒堆在脚踝上,脚上穿着一双怪模怪样的翻毛皮鞋,鞋带系的倒是很紧。

走上前去蹲下来,林子森为他解开鞋带:“在家就光着吧,皮肉伤最怕天热发炎。”

叶雪山挺和气的答道:“是,我在船上就不大穿。下船要见人,所以才打扮上了。”

林子森抬起他一只脚,为他把翻毛皮鞋脱了下来,不由自主的抽抽鼻子,林子森感觉自己有好些年没闻过这么臭的鞋了。顺手把厚袜子也扒了下来,他发现叶雪山连脚都是黑的。好好的一个少爷,在船上晒成了黑鬼子。

程武见叶雪山没有吩咐,便告辞回家,自去休息。而叶雪山打着赤脚上了楼,进入卧室一看,见床上铺着平平整整的凉席,便很满意。慢慢的爬上床去趴下来,他很惬意的伸展手脚,从鼻子里向外“嗯……”了一声。

林子森关上房门,拧了一把毛巾为他轻轻擦身:“少爷,这伤都是怎么来的?你告诉我。”

叶雪山平静的闭了眼睛:“唉,出发的时候还挺太平,一过上海就变了气氛。都知道船上有钱,水手们就像狼似的,天天滋事,天天打架。船长和大副倒是好样的,可也双拳难敌四手。船在海里,四面不靠,谁厉害谁就说了算,亏得我们带了枪。”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回想起那些炎热不眠的恐怖夜晚。杀戮随时可能发生,逃生用的小舢板也被水手霸占住了,他握着手枪时刻准备着还击。和大洋中的水手们相比,城市里的混混们简直成了文明人。他的雇主身份并不能给他带来任何优势,水手们翻了脸,一样可以把他扔到海里去。

他从来没有经历过那样绝望恐惧的时刻,从早到晚没有一秒是轻松的,他甚至怀疑哈代找来的不是水手,而是经过伪装的海盗。然而日复一日的过得久了,他的精神变得麻木,开始不怕。

“到印度之前,船上打了一场狠的,一共死了十几个人。”他回忆着继续讲到:“有人用刀追着我砍,砍在了后背上。”

林子森已经在他的后背上发现了旧伤——说是旧,其实还留着黑色的血痂。

“到了印度,就和哈代会合了,重新又雇了人手继续上路。接下去走的倒是顺利,波斯的烟土也真是便宜。没想到在返程路上,水手们成箱的偷烟土,轮船一旦进港,他们就要扛了箱子下船去卖。哈代拦不住,我也拦不住,结果过了西贡之后,就又打起来了。这回打的凶,他们要杀了我和哈代。哈代跑到底舱去了,我站在甲板上抽烟,冷不防的被人劈了一刀。”

说到这里,他扭头对着林子森微微一笑:“我立刻往后面跑,程武就赶出来了。程武这两年总算是没有白和土匪打仗,谋略没有,枪法可是真好。”

林子森静静听着,仿佛在听一个噩梦。而叶雪山语气平淡,最后说道:“甲板上都是血,冲也冲不干净,乱哄哄的招来许多苍蝇,过了香港才彻底太平。”

林子森蹲在床边,凝视了叶雪山的侧影:“少爷,以后换我去。”

叶雪山又闭了眼睛,因为瘦,所以显得面目轮廓分外清晰:“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反正这回的钱是赚到手了,不虚此行。”

林子森抬手去摸了他的头发,他的头发本来就有些凌乱泛黄,如今彻底被海风和烈日改造成了干涩的荒草,而且不知是怎么剪的,薄一块厚一块,后脑勺上的伤疤微微凸出,摸起来是很分明的长长一道。

林子森前去药房买了刀伤药回来,细细的撒上叶雪山的伤口。他等着叶雪山喊疼,不喊疼,呻吟两声也好;然而叶雪山一声不吭,仿佛已经不知了疼。

他心里有些难过,因为觉得叶雪山是在一点一点的变化,初见面时还是个活泼的少爷,慢慢的生意做久了,活泼就变成了精明世故;如今在海上漂泊了小半年,精明世故中又添加了麻木冷漠。而叶雪山侧脸枕着他的大枕头,不愿再去回想海上往事——斗殴,私刑,偷窃引起的全船大搜查,尸体堕入海中的扑通水声,为了震慑叛徒而在甲板上施行的虐杀……天高皇帝远,他算是开了眼界。

羽绒枕头非常松软,显然是提前被暴晒过,还带着干燥的太阳气味。叶雪山抬手抓住枕头两角,半晌没言语。林子森起身为他擦净双腿和脚丫,放下毛巾又给他端了一杯冰镇汽水回来,可在床头停住脚步,他只见叶雪山双目紧闭,微微张嘴,竟是已经睡着了。

波斯烟土是便宜货,买时不过几毛钱一两,因为所购极多,所以将长途运输的费用均摊开来,依旧还是便宜;饶是如此,零售之时还要往里掺假。便宜货好出手,叶雪山、金鹤亭以及哈代三人合作成立了一家洋行,不出几天的工夫,竟把烟土一卖而光。三人按照股份分了利润,各自获得一笔巨款。

叶雪山一拿到钱,立刻恢复了精神,只是身上有伤,让他无法出去狂欢。光溜溜的蹲在床上,他和林子森对着烧烟泡玩。

他所用的烟土,当然不是成批过来的波斯货。即便是把波斯货提纯加工了,也依然入不了他的眼。他的烟盘子里摆着最昂贵的印度烟土,烟土经过人参水的熬制,外表包着平整光亮的锡箔纸,看起来宛如一根金条。林子森的手很巧,能把烟泡烧出花样来。行云流水的烧出一只大肚子老鼠,他挑着烟泡给叶雪山看,引得叶雪山嗤嗤发笑。叶雪山笑,他也跟着笑,一边笑一边探头,轻轻一顶对方的额头。

“再给你烧个弥勒佛?”他问叶雪山。

叶雪山饶有兴味的点头:“好。”

他灵活的转动着手腕,当真又烧出了个胖墩墩的大佛,手艺很好,越看越像。一个接一个的烧下去,他和叶雪山每月在烟枪里就要烧掉一两千元。

瘾君子也是分三六九等的,叶雪山的瘾头越来越大,可是脸上干干净净,从来不带青灰烟容,这当然全是金钱的功劳——最纯净的烟膏,最精巧的烟具,他最怕被人当成大烟鬼来看,所以自有一套奢侈的保养方法。

清清爽爽的在家休息了好一阵子,他身上的刀伤全部收口结痂,总算可以穿上衣裳出门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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