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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风

作者:尼罗 | 分类:同人 | 字数:0

第25章

书名:捕风 作者:尼罗 字数:3.2千字 更新时间:01-06 15:37

林子森接过火柴,为他点了火,又欠身把玻璃烟灰缸摆到茶几边沿。

叶雪山重新闭了眼睛,吸了烟不往肚里走,在口中打个转儿就呼出去。白皙手指夹着烟卷,他向旁边轻轻一拨林子森的右手,口中说道:“小心,别烫着你。”

然后他又浅浅的吸了一口,依旧是尝不出好味道来,只当是个乐子,一口一口的向外喷烟,全喷在了林子森的脸上。

林子森在烟草气息中,没话找话的问道:“今年过年,少爷得去北京吧?”

叶雪山翘着嘴角,忽然冷笑了一下:“去北京干什么?自己没家?”

“不是,北京不是有大爷吗?”

叶雪山一摆手:“我原来是穷的没办法,厚着脸皮上门去打抽丰;现在我不穷了,为什么还要过去找骂?我贱吗?”

林子森看他像是要闹脾气,就没说话。

叶雪山这时又道:“我只是不知道他还能不能带兵回来,如果那片地盘真被贺占江占住了,我就把这三年里向他要过的钱汇汇总,算个整数全还给他,他妈的最多不会超过十万。全还给他,我从此和他一刀两断!”

说完这里,他向外面伸长手臂,准确无误的把半根香烟摁熄在了烟灰缸里。林子森看他忽然发了怒,不由得心生疑惑:“少爷和那边大爷关系不好?”

叶雪山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长长的叹出来:“子森,那边什么时候和这边好过?人家说我来历不明啊!”

随即他挥了挥手:“不说了,陈芝麻烂谷子,说了也是没用。聊点别的,听说贺占江让他小老婆挠了?”

这个题目来得及时,林子森立刻有话可讲。别人家的倒霉事才最能令人开心,两人一递一句的谈了起来,当晚林子森也没有回家,就在客房对付了一夜。

翌日上午,叶雪山彻底恢复健康,开始在这年关时节四处奔波,想要多敛些钱财过年。他成了忙人,自然也就淡忘了身边的闲人——比如吴碧城。

吴碧城放了寒假,终日无所事事,先还等着叶雪山邀他出门,没想到左等没音信,右等也没音信。他高坐在家中,不禁就要开动脑筋,越想越乱。

末了,他单方面的认定自己是失恋了,失恋的原因,当然是因为叶雪山很坏,以及自己太不自爱。辗转反侧的失眠了两夜,他在第三天振作起来,关上房门痛斥自己:“你也是个读过书的青年,并非无知小子,怎么如此糊涂,只在虚无缥缈的情爱之事上下功夫?你自己用功上进,将来像父亲一样做出一番事业,难道还怕没人和你好吗?”

思及至此,吴碧城攥着拳头一捶桌面,起身走去书房,把那蒙尘的书籍搬了许多出来,开始静下心思,钻研学问。

第28章 风雪夜

吴碧城在爱情上受了打击,便逃避到书本里去,立志要把英文原版的《莎翁全集》全部背下。吴廷荪就这么一个儿子,见他既不出门交际,也不在家玩耍,天天坐在书房里做蚊子哼,宛如一只呆头鹅,就不知如何是好。他觉得儿子这样子不像是有出息的,但又绝不能抨击那做学问的行为;所以只要见到儿子,他就忍不住要张口结舌,是满肚子话说不出的样子。

叶雪山给他打过一个电话,是吴家仆人接听的。听说他要找少爷,仆人放下话筒走了许久,末了回来告诉他道:“少爷说他拒绝和你交谈。”

叶雪山听闻此言,啼笑皆非,又因为也不是非常想念吴碧城,所以挂断电话,也就罢了。

年关越近,伙计们回来的也越多。生意一笔接一笔的清算完结,今年的事情就算是完成了十之八九。叶雪山知道这帮大伙计们管人管事又管货,没少顺手牵羊的偷烟土,不过凡事总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才能含糊过去,所以权当不知,依然是大把的向外撒钱,翻着倍的打赏,哄得下面这些人喜笑颜开,吉祥话是一车一车的说给他听。叶雪山含笑听着,心里则是觉出了不可思议——就在去年的这个时候,他还在团团乱转着四处弄钱,像一名体面而又狡猾的乞丐,明知道自己不成器,但又无心上进;想要去北京向大哥要点过年的钱,可又不敢,因为前半年已经要过一次了。

这样想来,他几乎要感激了上半年的绝境,也要感激顾雄飞的凶恶言行。他想自己可能是脸皮比较厚,非得大耳刮子狠抽上来,才能知道疼,才能知道要脸。受一场侮辱,换得奋发,其实很值得。

打发过了伙计们,叶雪山开始筹划着去瞧瞧贺占江。贺占江上个月已经离开了北京,仿佛是上头调他南下打仗,可他不但抗令不遵,而且跑去热河附近的军营中躲了起来,随时预备着闹独立。这就很麻烦,因为路上雪厚冰滑,叶雪山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到达军营。

这个时候,陪他出行的就还得是林子森。

林子森没爹没娘没老婆,过不过年都是他一个人,正是无牵无挂;所以这天晚上叶雪山在家里一边收拾行装,一边说道:“得亏你是个单身汉,要不然大年下的,我还真不好让你和我出远门去。”

林子森先前一直在楼下指挥两个小伙计包装礼物,此刻刚刚上来。听了叶雪山的话,他笑了一下,随即说道:“少爷带两件厚衣裳吧,路上得坐马车,车里太冷。”

叶雪山抬头看了他一眼,见他穿了一身挺新的灰鼠皮袍子,便走上前捻了捻他的袖口:“你就穿这个了?是不是有些薄?”

林子森笑道:“我没事,不怕冷。”

叶雪山作为一名都市青年,受了摩登风气的熏陶,冬天也爱西装革履,寒号鸟一样奔波于汽车和房屋之间。打开衣柜拎出一件狐皮袍子,他很为难的皱了眉头:“要说厚衣裳,我就只有这件了,可我是真不喜欢它,穿上像一口钟似的。”

林子森劝道:“带上吧,坐车的时候披着,总比没有强。”

叶雪山走回林子森面前,提起皮袍往对方身上一比量,若有所思的说道:“这袍子做得很宽松,兴许能给你改一件狐皮褂子。你站直了,让我瞧瞧。”

林子森依言昂首挺胸,露出了本来身材。叶雪山把袍子贴上他的身前,一边查看着肩膀宽度,一边惊道:“嚯!子森,原来你有这么高。”

然后不等林子森回答,他把袍子搭上手臂,转身继续收拾行装:“尺寸也差不多,等我穿完这一路,回来就送去成衣店改一改。这么好的皮子,现在你有钱都没处买去。”

将狐皮袍子胡乱扔进大开的皮箱里面,叶雪山忽然感觉口渴,想要找些凉汽水来喝。哪知还未等他下完楼梯,大门忽然被敲响了,咚咚咚咣咣咣,响得急三火四,好像快要火烧眉毛。叶雪山在楼梯上停了脚步,气得怒道:“谁这么没规矩,是不是程武来了?”

守在客厅里的小伙计闻声而出,快跑过去开了大门。而叶雪山放眼望去,当即大吃一惊——来人竟然是顾雄飞!

顾雄飞一身戎装,眉毛睫毛全挂了白霜,嘴唇则是冻成青紫。寒气凛凛的仰头面对了叶雪山,他抬手一指,张口便是粗声大气的质问:“你个混账东西,怎么不回我的信?”

叶雪山犹犹豫豫的向下走去,因为早已把他的信忘了个一干二净,所以一时被他问得懵了,只能转移话题反问:“大哥……什么时候回来的?”

顾雄飞微微张嘴喘出粗重冰冷的气息,仿佛是凭着两条腿从山东跑过来的,睫毛花白厚重,几乎快要遮住了他的目光。直勾勾的凝视着叶雪山,他还是没好态度:“什么时候?就是现在!”

叶雪山停在了他的面前,茫茫然的有些发傻:“大哥没回北京?”

顾雄飞脱下手上的皮手套,然后抬手抹去眉睫冰霜:“你在这里,我回什么北京!”

叶雪山勉强笑了,心中还是莫名其妙:“哦……大哥是专程来看我的?”

顾雄飞一瞪眼睛:“废话!”

叶雪山把客厅里的小伙计赶了出去,请顾雄飞进去坐下喝杯热茶。数九寒天的,顾雄飞就只穿着薄薄的呢子军服,外面连件披风都没有。叶雪山连着瞥了他好几眼,心里替他害冷,不过也有一点痛快,因为不喜欢他,幸灾乐祸。

一言不发的喝完一杯热茶,顾雄飞扭头去看叶雪山,发现他那后脑勺又是乱如鸟窝,还和当初是一个风格。伸手摸向他的脑袋,顾雄飞的声音稍稍温柔了一点:“这半年没人管,你是越发的没人样了。”

话音落下,他的手指触到了凸起伤疤。把人扯过来拨开短发一看,他立时大惊失色:“这是怎么弄的?”

叶雪山俯身偎在他的怀里,就觉他的军装又冷又硬:“前几个月被人砍了一斧子,所幸只是皮肉伤,没有后遗症。”

“谁砍的?为什么?”

叶雪山言简意赅的讲了缘由,一边讲,一边猜测自己还要挨骂。然而话音落下之后,后脑勺痒痒的,却是只有顾雄飞反复摩挲了那条伤疤。

这让叶雪山很为难,他希望顾雄飞要坏就坏到底,别这么发疯似的好一阵歹一阵。

“没事。”他明知道顾雄飞此刻看不到自己的面孔,可还是笑得仿佛戴了面具:“早好了。”

后脑勺的头皮上落下一滴温柔冰冷的水,是顾雄飞的嘴唇轻轻吻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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