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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农场下凡尘

作者:夜天下 | 分类:玄幻 | 字数:0

82 趁着火势杀进去

书名:带着农场下凡尘 作者:夜天下 字数:0 更新时间:01-08 17:59

石仲魁一想到传闻说薛宝钗最后嫁给了贾雨村,心里就很不爽。

再次火上浇油道,“他可不止打你薛家家财的注意,说不定早就看中了你妹子,我那未过门的媳妇了。”

薛蟠一惊,随后就误会石仲魁为什么看贾雨村不顺眼,还有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他能知道当年的事情了。

“大哥的意思是”

石仲魁摆摆手,“现在最要紧的是先处理好你的事,其他的,等你从南边回来之后再说。”

薛蟠也不是真傻,想想就明白只有等石仲魁中了进士,入朝为官之后,对付贾雨村就更容易了。

“哥哥”,薛蟠笑嘻嘻的走上前,低声爆料道,“我听下人说,贾雨村那老小子原配夫人已故,最近好像把一个妾氏扶正了。

可算算时间,好像没过一年。”

石仲魁眼睛一亮,古代正妻离世,按照古礼来说得过一年才能再娶。

而且再娶的只能算做继室,不做正妻,不行正妻礼,在族谱上也只能算作妾,所以贾雨村要是在这事上犯迷糊,很容易被抓住小辫子。

“你安排稳妥之人去查查,有结果先报给我再说。”

“明白”,薛蟠嘿嘿一笑,然后阴恻恻的嘀咕道,“贾雨村你这白眼狼给大爷我等着。

你判大爷死了,大爷也让你死一回。”

石仲魁倒是没阻止薛蟠想弄死贾雨村的想法。

宋代就有明文规定,以婢为妻“徒二年”,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

前朝更是直接规定妾不能为正,到了本朝虽然大家都不在意,可真要用礼法攻击你,做官的很可能就得滚蛋。

而贾雨村没了官职,那薛蟠想弄死他真不要太容易。

几百两银子,就足以让贾雨村死的不明不白,然后报一个病亡就了事。

甚至石仲魁还想着接贾雨村的事,来敲贾赦一把。

要是可以的话,再以救世主的身份出现在贾家。

到那时肯定能从贾赦手里敲到不少珍品古玩,又能获得贾政和贾家其他人的感激。

甚至贾迎春都有可能被贾赦连夜送进门,当自己的妾氏。

要是说的好听点就是平妻,但古代其实是没平妻这个说法,所谓的三妻四妾中的两位平妻,无非是地位更高一点的妾氏而已。

不过平妻至少不会被送人。

正想着时,一道吵杂声忽然传到他耳朵里。

深夜时,任何一点声音都能传的更远,更别说几十匹快马的脚步声和众多兵丁衣甲、兵器的碰撞声。文網

石仲魁明白这是绣衣卫连夜抓人,对着露出好奇和惊恐表情的薛蟠说道,“放心,肯定不是来抓你的。”

薛蟠一想,还真是这样。

“你去和于顺在墙根边,站在梯子上看看是什么事。”

薛蟠忙点头,随后有些担心的问道,“会不会和贾府有关。”

“滚蛋”,石仲魁没好气的抓起书桌上的铜镇纸,作势要打,吓的薛蟠忙三步并作两步跑出了书房。

听着薛蟠在书房外的嚷嚷声,石仲魁这才敲敲桌子。

锦毛鼠从房梁上直接跳下来,跪在书桌上汇报道,“主人,小鼠已经把一百两的金瓜,搬进了您的卧房。”

石仲魁点点头,再次把心神放在空间农场里,见功德还是1110,这才放心了下来。

之前他就不止一次看过农场金币栏,现在听锦毛鼠的汇报,不由确定只偷一百两金子,也就是一千两银子,不会减少自己的功德。

“去,再给我拿9百两金瓜回来,顺便看看那边的情况如何了。”

锦毛鼠顿时为难起来。

一斤593克来算,1百两是593公斤,这重量对修炼小成的锦毛鼠来说是小意思。

但它之前抱着那个金瓜回来时,可是用双脚直立行走才搬了回来。

这一下子变成了9个,就得来回搬九次。

石仲魁可不管这些,除非确定偷那伙人的金银不会损害自己的功德,他这才会把紫金红葫芦借给锦毛鼠。

见石仲魁笑眯眯的看着自己,锦毛鼠忙点头跑了出去。

借着夜色,小老鼠跑的比奔马还快好几倍,甚至干脆沿着各家的屋檐跳来跳去走近路,很快就来到那伙前太子余孽的用来掩饰身份的宅子。

见宅子里已经有火把晃动,宅子外更是被两百多个绣衣卫手里的火把照的恍如百天。

但却迟迟没攻打进去,锦毛鼠心里一动,干脆明晃晃的跑到墙根,在十几人的注视下钻进了个老鼠洞。

然后跑到一间下人住的屋子撞翻一盏油灯。

火苗因为灯油的原因,很快就冒了起来。

这还不算,这天杀的老鼠居然还咬住鸡毛掸子,粘上些灯油和火苗后,在屋子里四处防火。

很快火势就不受控制的燃烧了起来,院子里顿时有人大喊着救火。

院子外的绣衣卫顺着火光和不太清晰的浓烟,瞬间误以为院子里的人这是想毁灭罪证。

一道尖锐的声音喊道,“冲进去,咱家的差事要是办砸了,临死之前咱家先弄死千户、百户和小旗。”

这声令下,绣衣卫的军官没人敢不拼命。

毕竟殉职后,子侄进绣衣卫,至少也是个试百户和小旗。

可要是被太监以违抗军令杀了,那全家都等着流放。

“杀。”

一声怒吼之下,现场全是拔刀声和小旗、百户以升官鼓励士气的激励声。

紧接着又是抗旨不遵、全家抄斩。

遇敌不前,斩首。

放跑钦犯,斩首的军令声。

最后那个太监干脆接话喊道,杀一个10两,抓个活口50两,一下子让现场秀衣卫的士气达到了顶点。

一连串的杀、杀、杀的声音,镇的院子里的前太子余孽,拿刀拿棍的手都颤抖起来。

甚至已经跑进地下库房的锦毛鼠,都被这些喊杀声,吓得瑟瑟发抖。

而坐在书房里的石仲魁,此时正狂喜的看着代表着功德的金币栏,正111的不断跳动着。

虽然不明白原因,但他猜测要不是因为自己,朝廷杀了和抓到反贼。

要不就是某种原因,不断跳动的11,算是自己变相的救下一条一条人命。

想到此处,石仲魁不免心焦的站起来,在书房里来回踱步。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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