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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姓家奴!

作者:高粱河车神 | 分类:军事 | 字数:0

第二十六章些许羁绊

书名:三姓家奴! 作者:高粱河车神 字数:0 更新时间:01-06 20:23

这次的夜袭成功,更证明了李如愿此前对联军的判断,一盘散沙,乌合之众。

联军内部本身就矛盾重重,派系林立,而北军虽然成分也很复杂,但其主体北兵加上进了建邺之后的招募的新兵,这些都是李如愿的铁杆嫡系,庄辅等人的降兵只有数千,并且也被李如愿用恩威并施的手段收服,不到山穷水尽的情况下,也不会轻易跳反。

因此,双方虽然有着人数上的差距,但经此一战,北军的气势更足了。

秦淮河上又泛起了大雾,可视程度非常低,孙珍所部则按照昨夜议定的计划,开始拔营,移驻青塘。

青塘靠近石头城方向,驻扎在这里,如果就可以阻遏北岸和石头城两部北军的联系。

部队移防,并不是简单的把人调过去就行了,还需要重新搭设营帐,设立栅栏,建立防御工事,不是一时片刻就能做完的。

而数千人的部队调动,还携带着辎重军械,其造成的声响动静,也不是能够掩盖的。

沈穆之和孙珍还有裴豫在计划的时候,就没想过大动静的能瞒过北岸的李如愿。沈穆之部要做战前的准备,因此裴豫所部水军主要负责为孙珍部提供水面掩护。

同样是皇帝嫡系的裴豫对此也是尽心尽力,亲自坐镇岸边,所有士卒就在船上待命,如果北军有所动作就第一时间出动拦截。

安排的很充分,但战争从来就不是安排充分就能万无一失的。

孙珍部一早开始拔营,因为移营的距离并不远,不需要长途跋涉,所以士卒的士气消耗也不大,但话又说回来,紧邻着秦淮这边心中多少还是有些犯嘀咕的。

孙珍所部的士兵是他在庐陵招募的,因为庐陵太守是他的兄弟孙宝,庐陵虽然是大郡,又是沿江重镇,但驻兵不算多,因此军队之中虽然有数百老兵,但更多是招募而来的新兵,战斗力其实很成问题。孙珍也算能臣干吏,但他并非是世间良将,韩信那种点石成金,把兵拿过来就能带着他们战无不胜的将领那叫兵仙。

这种人才是不世出的,他需要有强大的组织能力和训练能力,以及指挥能力,他才是韩信。

很遗憾,孙珍不是。

作为一个士人出身的典型官员,他其实做的已经足够好了,带着五千人没有发生大的疫病,没有叛逃,还能组织这些人行军,安营扎寨。

但很可惜,他还是给敌人留下了可乘之机。

北军斥候在雾色之中发现了孙珍所部移营的动作,并一直在小心观察,并迅速通知了中军。

李如愿亲自带着卫士来到了秦淮岸边,观察情况,经过斥候回报和自己的观察,一个战机浮现眼前。

孙珍所部已经开始设立栅栏了,但还没完全合拢。

战机,这就是战机。

李如愿很兴奋的让传令兵去通知各部,并传达了自己的作战意图和安排。

左军督袁凤举率本部负责阻击敌人的援兵,中军和右军的李峻、王伏宝、庄辅、毛襄、左孝成、刘绛、张子悦七将各率五百精锐,随他渡河强攻。

刘绛在收到军令之后没有二话,立即顶盔掼甲,擂鼓聚兵。

因为他的作战勇敢,他麾下的千人也被划入了精锐行列这是让他没想到的。

但既然当了兵,不管如何,令出如山,执行就是了。

“诸位,这是我们第一次在大都督的中军一同作战,都给我精神点。你们五个都尉,自去点出一百精锐,随我出战,李将军负责编队,庄将军负责留守营盘,诸位可还有什么异议?”

“好,解散。”

“诺。”众人齐声应答,随后自去点兵。

虽然是新军,但也经过了差不多两个月的训练,已经能做到迅速集结、并且前一日夜间赵夜叉所部还跟着一起参加了夜袭作战,因为是夜袭,方文宗部又崩溃的很快,因此伤亡几乎到了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

刘绛这边在陈小乙和王小二的帮助下把甲胄穿戴严整,配好了一口新刀,拿了两支铁骨朵插在腰间,他还没来的去打造新兵器就又出战了,这次因为是白日作战,那支一丈多长的马槊也带上了作为主武器。

部队出营集合的速度也不慢,就比旁边营地的毛襄所部的速度慢了一点就完成了出营列队,但很多人脸上明显还带着些许紧张。

“一个个的怕个毛,到时候老子第一个上,你们跟我老子一起上,都特么精神点,别丢份。”

说完了,朝着李曜使了一个眼神。

李曜高声道,“各部都看好了自己队旗,听着都尉队正的口令,不要慌乱,开拔!”

河边的渡船已经准备好了,出营不远就是秦淮河。

这次毛襄并没有叫刘绛一起乘船,因为要在中军的统一指挥下,两人都是作战序列之一,要听中军的调度。

“各部登船,向南岸进发!”

各级军官和老兵维持着秩序,北军有条不紊的摆出了队形,一队一队的登登船,向着南岸驶去。

盔甲和兵器的碰撞声,士卒跑动的脚步声,军官老兵的呼号声,全都加夹杂在一起,像是一首不那么美妙的交响乐。

刘绛手持大槊,坐在船头上,坐在他身后的周达嘱咐道:“大红,一会打起来别冲的太猛,你是主将,就算要身先士卒,也得看清局势,别蛮干。”

“嗯,放心周哥,我省的。”刘绛因为带着头盔,回头也不方便因此就嘴里答应着。

周达是这五个都尉里面跟他关系最亲近的,在陆家的时候就受他照顾良多,如今虽然是上下级,但刘绛还是拿周达当个大哥对待。

也许随着他日后身居高位,关心他的人会越来越多,但就对这具躯壳来说,王小二、周达包括老胡这些人,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他在这个世上的家人。

因为他还一文不名的时候,周大这个大厨工就肯多给他吃一碗饭,有时候会多一块肉。王小二这个小子不聪明也不机灵,跟他有过一起当底层牛马的情谊。老胡也是为数不多给他善意的人,虽然以前有时候会嘴毒的骂他跟傻子一样,但有时候会把喂牲口的盐炒豆子塞偷着给他一小把。

别小瞧这个,家奴在贵人眼里未必有牛马值钱。还有那个手艺不佳,但给他缝过衣服,不知道还在不在陆宅里面的住着的巧姐儿...

很意外,他可能是彻底融入这个时代了吧。

这次上阵之前,他居然想起的不是另一个时空的父母和朋友,而是这些人。

大概,可能,也许,应该,如果,死在战场上,这个时空的这些人,应该就再也见不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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