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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代医仙在都市

作者:明珠蒋蒋 | 分类:女生 | 字数:0

第二百二十七章 让那嫦娥给你当丫鬟

书名:绝代医仙在都市 作者:明珠蒋蒋 字数:0 更新时间:01-09 01:45

“行行行,我走你们聊”李云霆眉开眼笑的说完,就去厨房了。

今晚只有李震山在家,所以,他得露一手,烧几个拿手好菜让明珠尝尝。

“这孩子,就是那脾气,其实心里挺在乎的。小妹你别见怪啊”

李震山见他招呼也不打,就起身去厨房了,怕明珠心里不快,便把话说开了道。

“李爷爷,我不会怪他的,我知道他是想去烧菜给我吃,想给我惊喜。”

明珠甜甜一笑道,眼里尽是对李云霆的崇拜之意。

李震山听到这句话时,心里突然一颤,莫名的有些感动,作为李家人,能拥有一个足够体谅自己的另一半,比任何荣誉都重要。

优良的家风,也是一种传承。

“好孩子,你真是个好孩子,云霆认识你,是他的福气啊”

李震山叹了口气,十分感触的说道。

当年,他的爱人,也是如此这般的支持和信任他,否则,他哪里会有现在这么幸福的大家庭,更不会有今天的至高荣誉和地位。

“李爷爷,您可不能太伤感,肝气郁结会影响健康的”

明珠的“职业病”又犯了,居然和李震山聊起了针灸,中医药学,还有邻里之间的趣事。

一向严谨,且只在家里和战场上奔波的李震山,直被明珠逗得喜笑颜开起来,仿佛又回到了几十年前的孩提时代

这是一顿愉快的晚餐,众人足足吃了一个小时才结束,期间,李震山甚至还饮了两杯高度酒,才意犹未尽的回房去休息了。

“这个点,特别适合去江边吹风,看星星。”

李云霆并不打算睡,直接拉着明珠开车出去了。

“我们是去天子湖畔吗”明珠好奇的问道。

虽然她在天都市上了一年的大学,但是哪里都没去过。

“天子湖畔,其实白天才仙气十足,尤其是冬天雾蒙蒙的清晨”李云霆把车停在天子湖畔边,指着闪烁的五彩斑斓的灯光道:“晚上,都是灯光。”

天子湖广场和红色主题公园的夜景,确实与其它地方一样,都是五光十色的彩灯,并没有什么可观赏的。

广场上,湖畔边,公园里,不过有些夜跑和晚上出来约会,或者散步的人在那来回穿梭。

这里的白天和黑夜,都显得特别的安静,优美,的确是个养老居住的好地方。

“那去别的地方看看夜景吧”明珠升上车玻璃道:“老云,我想吃烧烤,好久都没吃了,嘻嘻”

“安排”李云霆打转方向盘,一脚油门,就把车开出天子湖社区,“想吃天上的月亮,我都给你摘下来。”

这句话,对热恋中的人来说,可能是一句情话,一句带有浪漫色彩的情话。

可对李云霆来说,他从不说无法做到的承诺,如今他跟着龙虎山张天师修道,飞升也只是早晚的事。

所以,才敢说出这句在别人听来虽然浪漫,但是不切实际的话来。

“问题是,你怎么才能上天去摘啊比如,孙悟空那种踏着七彩祥云”

“简单等我功成之日,就是带你飞升之时到时候别说是月亮和星星,就连那月宫的嫦娥仙子见着你,都得羞愧三分”

不等李云霆把话说完,明珠就“咯咯”的笑了起来。

“丫头,你笑什么”

李云霆都意识到自己的“幼稚”了,这换作从前,他可不会这样说“大话”。

看着笑得花枝乱颤的明珠,李云霆也大受渲染,忍俊不禁道:“丫头,到那时我把月宫的白兔抓来给你当宠物,让那嫦娥仙子给你当丫鬟,你看怎么样”

“老云,我发现你比我还会做梦,你要带我飞到月宫去,像孙悟空那样大闹月宫吗我信你,我真的信你哈哈哈”

明珠说着说着,就捧腹大笑起来,完全没有女神那种笑不露齿的包袱。

可心里,的确是甜蜜蜜的,至少李云霆说这番话时,眼神里所透露出来的坚毅,绝不像是诓骗人的。

“臭丫头,你还笑”

李云霆把车停稳在江边的停车位上,解开安全带,一把抓住她的两只藕臂,就狼吻了上去。

“唔”

明珠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狂吻,直接被亲傻眼了,只是瞪大眼睛,看着车窗外的行人和夜景,陷入了甜蜜的亲吻当中

良久,李云霆才松开手,恋恋不舍的离开那温润的唇瓣,低声道:“相信我,一定会带你飞升的。”

“嗯我信你”

明珠的心在“砰砰”直跳,绯红的脸,还有些发烫。

“走,带你看夜景,吃烧烤去”

李云霆爽朗一笑,立刻下车,然后绕到副驾驶座外,拉开车门,把依旧还有些飘飘然的明珠给抱了出来。

“老云,你快放我下来,我自己会走,这里这么多人看着”

明珠凑到他的耳边轻声说道。

江边夜景独好,晚上来玩耍的人也比较多,最主要的原因,是这里和星河岸边一样,有游玩的地方,和吃烧烤的移动摊子。

“路人看不看是他们的权利,但是我的女人,只能是我的,任何人都不能碰”

李云霆锁了车,公主抱着她往一旁的夜宵摊走去,高颜值,好身材的情侣突然出现在晚上的江边,自然会引起不少行人的注目。

“丫头,你想吃什么我去和老板说”

李云霆把她放在靠树下的一张椅子上道。

“那老板,该不会也是你朋友吧”

明珠看着前方正在忙着给顾客烤肉的年轻男人道。

“聪明”李云霆打了个响指,笑道:“你在这等我一会。”文網

说罢,小跑到十几米的烤炉旁去了。

天都市的母亲河,南江,是一条宽阔美丽的江流,这一段的景色是整个天都市最好的,而且江岸两旁都有绿植,人行道,石凳,石桌等;且宽阔的道路上,可骑自行车,可摆摊,可供游人散步,锻炼,游玩等。

因此,这边的夜生活,也是相当的丰富多彩,所以,天都市在神州国更是素有“网红城市”“吃货城市”“星城”等别称。

当然,这个星和星城的星不一样,星城是城市名,天都的别称“星城”是明星城市的意思。

明珠静坐在装有彩灯的大树下,欣然的看着周围的景象,人群,然后把目光投向前方的烧烤摊。

李云霆似乎在和那位老板交流一定什么,二人都笑得特别的灿烂,以至于在旁边等食物的顾客,都目不转睛的盯着他们在看,想听听他们在聊什么开心的事。

烧烤摊老板,大约也是二十七套黑色的运动服,整个人显得特别干练,朝气蓬勃。

尤其是那双不停在烤炉上翻滚肉制品的手臂,给人一种强壮有力的感觉,一看,就知道是喜欢健身锻炼的男人。

虽是凌晨一点半,但是周围行人的热情丝毫不减,前来江边游玩的人,也比刚才多了些许,眨眼间,江边的桌椅板凳就满座了。

“美女,一个人啊”

突然,一个年轻的男人,走到明珠身旁,不坏好意的问道。

“嗯两个人呀我男朋友在那儿”

明珠看了一眼座无虚席的四周,礼貌的笑着,并伸手指了指前方的烧烤摊道。

“呦,那家伙什么时候把到这么漂亮的妹陀了”

男子看着烧烤摊老板,用天都市本地话说道。

虽然不是本地人,但是明珠也听得懂,毕竟天都市和星城,是搭界的城市,有些口音还是雷同的,也好懂。

不像南境其它地区,同一个省,一个市,或者一个县,都会有七八种本土方言,夸张的连本市人都听不懂。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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