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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血战士

作者:银霜骑士 | 分类:玄幻 | 字数:0

第一百五十七章 目的地

书名:神血战士 作者:银霜骑士 字数:0 更新时间:01-08 18:43

离开商队,格雷找了一处酒馆,订了一间高档房间,便呼呼大睡。

连续几天睡帐篷,真心让他有点不适应,而且因为在野外的原因,不敢睡得太沉,睡眠质量可以说是很差。

现在他的当务之急是需要好好地补上一觉,至于如何从奥卡城前往那处遗迹,睡醒之后再考虑。

直到第二天早晨,他才神清气爽地醒了过来。

醒来之后,在房间的修炼室中,结束上午的修炼,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他走出房间,来到楼下的餐厅。

这个时间点,餐厅中不少人在用餐,穿着不一,有身穿丝绸衣服富商打扮的,也有身穿皮甲佣兵打扮的都是住在这处旅馆的人。

格雷的到来,立即引起了这些人的注意,有些人望向格雷的目光带着好奇,有些人望向格雷的目光则是带着谨慎与小心。

格雷身上的穿着,档次不低,没有几个金币置办不下来,而且样式颇为地偏向贵族风,很明显这是一位贵族少爷。

只是令他们奇怪的是,眼前这位贵族少爷身边居然没有跟随有仆人护卫,而是独自一人。

“这位少爷,请问想要吃些什么”

一位酒馆店员上前,恭敬递上菜单,客气询问道。

格雷接过菜单看去,上面的菜式不少,但什么东西好吃,可不是光凭名字便能够判断出来的,毕竟他之前从未听说过这些名字。

他挑了挑眉,询问道。

“你们酒馆最好吃的是什么”

“我们旅馆的菜式都很好吃,要说最好吃的,当属豌豆炖羊羔,少爷要来一份吗”

酒馆店员下意识舔了舔嘴唇说道。

一说到豌豆炖羊羔,他便不由回想起豌豆炖羊羔的味道来。

他曾经有幸吃到过一次,脆脆的豌豆,浓郁的汤汁,嫩嫩的羊羔肉,那味道,即便到现在,仍旧难以忘记。

好吃是肯定的,他敢肯定,哪怕是眼前这位少爷,吃了之后,也绝对会赞不绝口。

当然,这东西好吃是好吃,价格也是极贵,一份便足足要20铜币,不过他相信眼前这位少爷,绝不是吃不起的人,在酒馆当中当店员这么久,他这点眼力还是有的。

“那给我来四份吧”

格雷点了点头道。

“好的。”

酒馆店员脸上顿时绽放笑容,连价格都不询问便直接点餐,看来自己猜测的不错,眼前的少爷果然是一位有钱人。

不过下一刻,他却是忽然间愣住了,忙望向格雷确认道。

“这位少爷,是四份吧”

“对,我要四份。”

“好的,请稍等”

酒馆店员疑惑的看了一眼格雷,微微一鞠躬离去,心中却是猜测格雷是不是还有同伴没来。

很快,四份豌豆炖羊羔便端上了餐桌,早已饿得肚子咕咕叫的格雷,拿起刀叉,开始吃了起来。

羊羔肉的确很嫩,汤汁的味道也极为的浓郁,豌豆放下的时间也恰到好处,吃的时候刚好有一种脆脆的感觉。

当然,也仅此而已。

格雷在弗格斯家族的时候,享受的都是厨艺非凡的厨师长精心烹制的食物,而且一个月菜式不重复。

嘴早就被养刁了,所以这在酒馆店员,看来十分好吃的东西,在格雷眼中也就那样。

很快,他便已经消灭了一份,而后推开盘子伸手将旁边的另外一份端到了自己面前。

“他要吃第二份”

格雷的衣着打扮本就很引人注意,再加上明明一个人却点了四份餐在桌上,所以早就有人目光望向他这边。

原本他们以为格雷还有同伴,但是直到格雷用餐许久,仍旧没有同伴到来,他们基本确定了格雷只是一人。

豌豆炖嫩羊羔的分量颇足,正常情况下,哪怕是一个成年人吃,也已经足够,那对方一人为什么要点四份餐

他们都不由猜测着格雷这样做的用意,最后得出的自认为能够接受的结论是,这位贵族少爷钱多的用不完,喜欢吃一份丢三份。

所以当格雷准备吃第二份的时候,这些人眼中的神色,不由微微带上了惊讶,这位少爷的食量挺不错的嘛,居然能够将一份吃完,吃第二份。

“第三份了”

“第四份了”

不过,随着格雷开始吃第三份、第四份,这些人眼中的惊讶,慢慢的变成惊愕。

“这个少爷好大的食量”

“这吃的也太多了吧”

“这是贪吃怪附身了吧”

如果他们面前的是一个体型魁梧的男子,他们说不定还能够勉强接受。

但格雷是那种偏向于瘦削精悍的类型,明显跟魁梧不沾边,这就太过令人惊讶了。

当然,心中虽然惊讶,这些人也并没有出声讥讽格雷,开什么玩笑,格雷身上的穿着明显非富即贵,显然不是他们能够得罪的。

这些人投来的异样目光,格雷自然是察觉到了,不过这些人并没有出声讽刺,他也就懒得理睬了。

事实上,跟随商队的这十多天里,他早已对这种目光见怪不怪了。

吃过早餐,回到旅馆房间,格雷拿出奥卡侯爵领的地图与那处遗迹的地图,摊开在桌上,开始考虑接下来的行程。

“遗迹位于碧海森林的这个位置,从地图上看,最靠近遗迹的地方是这”

将两张地图对比,他很快便找到了奥卡侯爵领地内最靠近“帝国遗迹”的地方。

这是一个叫做青萝镇的小镇,从地理位置上判断,这个小镇是最靠近碧海森林当中的那处帝国遗迹的地方。

“要前往青萝镇大概要三四天,要怎么前往呢”

格雷不由考虑起怎样前往这处叫做青萝镇的地方。

格雷第一个想到的是搭乘向那个方向的商队,毕竟这是最省事的方法,不过最终他还是摇了摇头。

这十几天搭乘商队,虽然的确省了不少的事,但也让他看到了搭乘商队的不好之处。

首先是与商队同行,很难能够找到合适的修炼地方,毕竟既不能让商队的人看到,又不能距离商队太远,这样的地方并不好找。

其次,也是格雷最不能忍受的一点,既然是商队,必然会拉有很多的货物,致使他们的行进速度极为缓慢,比如这一次,原本七八天的行程,却足足用了十多天才到达。

怕遇到强盗,没有实力自保的人,跟商队同行的确是最好的方法,毕竟商队人多,更是有护卫保护,但格雷显然是不惧一般强盗的,所以没有必要与商队同行。

“不搭乘商队,那么只能骑马前往了。”

“至于晚上住宿的话,尽量寻找旅馆居住,实在不行的话,就尝试借宿在村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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