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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咸鱼她躺赢了

作者:林喵喵 | 分类:科幻 | 字数:0

第1409章 懒媳妇20

书名:快穿之咸鱼她躺赢了 作者:林喵喵 字数:0 更新时间:06-08 09:30

琳琅之所以没像老两口和大房那样,在乡下的地基上再建一套房子,自然是因为,在原身记忆中,他们村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拆迁过了,所以手上这钱,暂时不能在乡下建房子,要不然还不知道多久后才能转化成收益,还是先去城里买破烂房子等拆迁较好。

等二十多年后,这个省城郊区为了搞开发,会搞拆迁时,再建不迟,反正他们家有地基,随时能建。

琳琅家没要农转非的名额,四个农转非的名额,一共补偿了四千块,加上房子拆迁补偿的一万块,也有一万四千块,这一万四千块,琳琅全拿去买了市中心破破烂烂的房子等拆迁。

就是不拆迁,也不怕亏了,因为房租会年年涨,将来是肯定不会亏本的。

而大房家听了琳琅劝老两口的话后,觉得琳琅说的对,毕竟之前跟着三房走,拿了宅基地,新建了房子,如今赚了这么多,说明三房气运好,自然要跟着气运好的人做事,所以只拿了两个农转非的名额,也就是他们家两个男孩子的,两个女儿,还有陈大哥陈大嫂,则没拿农转非的名额,也换成了四千块,所以他们家,也有一万四千块。

然后像老两口一样,花了四千块新建了房子——他们家人多,且孩子越来越大,怕将来住不开,所以建的也是五间大瓦房——剩下的一万块,也像老两口一样,存到了银行。

不得不说,一万块,存银行,一个月能拿一百五十块的利息,对很多人还是很有诱惑力的。

现在大房家每个月的收入可是不少的。

除了利息收入外,他们每个月做手工活,加上陈大哥在外做大工,差不多有四百块的收入。

加上利息收入,一个月有六七百块钱——除了拆迁的一万块,他们还有之前存的钱的利息收入。

而一个月六七百块,除掉开支,他们一个月大概能存五六百块,而这些钱又会产生新的利息收入,那财产,简直是月月都在涨。

这个钱,可比那些去大城市打工的人,还要多,要知道那些去大城市打工的人,听说一个月也就两百块,除掉吃喝开支,一个月能存下一百块,那都是很厉害的了,比他们在老家赚的还要少呢,毕竟他们在老家,衣食住行基本上不怎么花费。

所以大房那是相当感谢琳琅的,要不是琳琅带他们从多年前就做手工活,他们那时候又不会去外面打工,就种田,能赚什么钱;要不是琳琅让他们拿宅基地,他们建了房子,后来拆迁了,哪里搞得到那么多拆迁补偿,现在存银行一个月就能拿一百五十块?

所以他们看琳琅在城里买了房子,其实也心动过,想着琳琅可是很聪明的人,她愿意在城里买房子,那是不是说明,在城里买房子不亏呢?

但他们又实在心动,将钱存在银行里,一年百分之十八的利息,想着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活,能比百分之十八还高啊,于是便打住了这个想法,想着琳琅应该是喜欢城里生活,所以才买的,他们就不跟了。

——大房没调查过城里这些年房子和房租的涨价趋势,要不然看房子和房租的涨价趋势,能跟上银行存款利息的速度,估计也会买的,毕竟买了不说大赚,只要不亏就行。

琳琅买了那个破破烂烂的房子后,陈磊便找大哥二哥还有陈父,一起修葺了下。

之前大房陈父建房子,陈磊都有帮忙,这会儿让他们帮忙,自然也是应该的,况且,琳琅这房子,只是修整一下,不是全部推倒重新建,不费什么时间,他们当然是愿意帮忙的。

前屋主这破破烂烂的房子,已经摆在那儿有两年了,据说全家已经住进明亮洋气的新楼房了,这几年,省城老百姓的生活越来越好,很多人都住进了新式楼房,不爱住这种老旧房子了。

因没人住,少了人气,没人维护,所以便快倒了,好在陈家人既有泥瓦工,又有木工,知道哪儿该补,哪儿该修,不像原房东家,不会修整,所以越来越破,这会儿陈家人一顿修葺后,很快房子就像个样子了。

虽然陈父仍然嫌弃这房子破破烂烂,不如他们在乡下建的房子好,但起码能住人了。

对琳琅来说,她是无所谓这房子是不是破的,只要有卫生间,不会漏雨,那就行了,反正她喜欢住城里,毕竟这几年,城里发展的越来越好了,买什么东西都方便,她有点厌烦住什么都买不到的乡下了,所以自是趁着这个拆迁的机会,搬到了城里。

而陈磊自然更愿意搬到城里,毕竟这下做手工活,都不用送东西去乡下,要坐那么远的车了,在城里自己家就能弄了。

至于大房等人的手工活,让他们来自己家拿货就行了,等他们的货弄好了,再送到他们家就行了,这可是省了陈磊不少事,多好啊。

所以看有这等好处,陈磊对搬到城里,也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

等搬到了城里,发现早上能在外面买早点,中午晚上要不想吃家里的饭菜,就能和老婆孩子去附近的饭店吃饭,每天换着花样吃,陈磊就更愿意了。

虽然琳琅的手艺好,但琳琅懒啊,不可能什么都她做的,她顶多负责炒下菜,买菜还有洗菜,以及洗碗之类,就要陈磊来弄了,毕竟总不能全让琳琅一个人弄吧。

而陈磊也懒啊,他早不耐烦弄这些了,只是这人还算讲道理,没因懒,就让琳琅一个人做事,所以到了城里,看周围有很多饭店,陈磊就经常带着老婆孩子去饭店吃了。

虽然饭店的饭菜的确没琳琅做的好吃,但胜在什么也不用做,吃了碗一推,就能回家了啊,这多好呢。

只要不用做事,饭店里的饭菜做的不如琳琅好吃,他也能忍耐。

琳琅也差不多是这样想的,所以两人倒是一拍即合。

也不用担心天天下馆子花不起,他们赚的钱,还是够他们天天下馆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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