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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

作者:旅行的土拨鼠 | 分类:科幻 | 字数:0

第二十七章 又遇上熊了?哦,这次是白色的!

书名: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 作者:旅行的土拨鼠 字数:0 更新时间:01-07 06:44

(感谢黑夜之伤大佬的打赏,新书,求推求收)

程凡在北极苔原遇上的牛并不真是牛,而是一种介于羊和牛之间的过渡动物——麝牛。

历经几天的精心策划,程凡终于跟牛群关系拉得很近,现在这群牛不会像一开始,他一靠近便结阵迎敌,而是睁一只牛眼闭一只牛眼,看着那些小牛在他身边玩耍。

随着新鲜感退去,小牛们也不常来程凡身边玩耍了,程凡也顺利地混进了牛群当中。

当陌生变得熟悉,熟悉再变成习惯……,若被有心人利用,那将是一件非常危险、十分致命的事情!

可哪头牛又会想到,现在身边的这个正埋头吃草吃得正欢的家伙,其实时时刻刻都在惦记它们的肉体?

是夜风高,风洒雪飘,牛群在雪地里自由散漫地吃草。

根据程凡这段时间的观察,麝牛吃草的习惯有点特别,它们喜欢在走着的途中停下吃一点食物,再平躺在地上细嚼慢咽,吃着吃着便打起瞌睡来,等到稍微清醒,接着再向前走一段,然后又进行下一个往复。

即是说,它们在迁移的时候进食,在进食的时候又在休息!

丫的吃饭睡觉赶路三不误!

瞅着周围几十头牛都在地上微眯着眼打着盹儿,程凡抬起头,扭了扭啃苔藓啃得有些僵硬的脖子,眼露寒光,四下里挑选着适合下手的猎物。

“妈的,这几天老吃素,嘴里都淡出鸟了!”

他准备一击将牛格杀或者重创,再趁牛群没反应过来之前,先逃之夭夭。

他目光游弋了一会儿,而后一定,他又低下头吃草,身体却在不经意地朝牛群缓缓移动。

他一边啃着苔藓嫩叶,一边晃悠到了下手猎物的身边。

这是一头肥硕的公牛,醉梦半酣般地卧在地上,嘴里自在不停地咀嚼,它们可以将吃下去的食物从胃里返回嘴里再次嚼食,直到食物彻底被研碎。

麝牛的公牛比母牛体型要稍大一点,因此程凡判断,他挑选的这头猎物是公牛,而不是母牛。

这头公牛依然自在地吃着食物,丝毫不知邪恶的爪牙正在朝它伸来。

找到并接近了猎物,可从哪里下手是个问题?

程凡离目标已经很近,不过几米远,足以突然暴起发难,可麝牛的皮毛很厚,导致它们天生的防御力很高。

程凡这几日也不止是在接近牛群,更是观察它们的强弱处,好方便下手。

牛头看上去就很铁,不好下手;牛身大部分都被浓厚的皮毛覆盖,要是不能伤及内脏,恐怕也难以一击致命;那么剩下的选择呢?

程凡目光渐渐锁定在了牛头下那簇浓密的黑毛中!

那里是麝牛的脖子所在,尽管牛毛一样旺盛浓厚,但在没有其它更好的选择下,那里倒成了最佳下手之处。

决定了就做,程凡并不犹豫,他靠近了牛头,说时迟,那时快,反应在电光火石之间,程凡的左爪扳住了公牛一只牛角,让公牛受惊,它抬头欲起,想要看是谁在跟它嬉闹,而程凡要的便是它把头抬起,又没看清是敌袭的时刻。

刹那间,他右爪尖锐,在他挥舞下,像一根利矛插向麝牛的脖子。

浓厚的皮毛卸去了不少的攻击力道,但那爪子硬是从皮毛穿行过去,抵达皮肉处,然后一切而入,感受到温热的血肉,程凡又再一使劲,终于从脖子那里洞穿,插出了一个血洞。

在偷袭的过程,程凡脑袋十分清醒理智,从左爪抓住牛角,右爪破开入体、将麝牛脖子血管割破,一套猎杀动作,快速、简单、直接。

做完这一切后,程凡快速地将右爪拔出,身影一蹿,眨眼已是出了十多米开外。

直到这时,牛群方才听到一声凄厉的牛嚎哀鸣,可已经完了!

那头公麝牛的脖子破开一个血洞,流血如注,像是血液水龙头被人暴力拧开,再也止不住,温热的血水将它身下的积雪融化,更将雪色染红。

公牛哀鸣,努力想要站起来,可失血过多,努力尝试了三四次,每次都砰然倒下。

它在那里痛鸣,声音凄凉,那是生命走到尽头的哀叫,是生命对活着的挽留。

有其它牛跑到它身边拱它,似要助它站起,但终究是失败了,注定已经无力回天!

剩余的牛发现了程凡这个罪魁祸首,看他的眼神顿时变了,一部分公牛将母牛和小牛围在中央保护,另一部分则长嚎一阵,聚集族人向程凡冲来。

它们的速度说不上快,但短距离进攻冲锋倒也不慢,十几头牛一起顶着牛角冲锋,程凡又不傻,才不会跟这群牛玩一对多的群殴。

所以……他很明智地一溜烟跑了,还故意跑在一个牛群想追上又追不上,可放弃又不甘心的距离。

毕竟这么大体格,牛群追了程凡几圈,发现追不上后,便回到牛群中送别那头公牛。

这时,程凡又贼头贼脑地靠了过来,牛群立刻掉转头对他吼叫,再也不欢迎他。

如果牛们有高度智慧,能说话,必会以血泪控诉!

说好的,牛与兽之间的信任呢?你就是这么欺负温顺善良、喜欢吃草、可爱又老实的牛牛?

我们如此信任你,你居然想吃我?以后再也不能一起愉快地玩耍。

哼,不带你一起吃草了!

牛群站在一起,对着公牛尸体低吼,像在集体默哀,为一位即将逝去的同伴送行。

愿天堂没有欺骗,愿天堂没有可恶的小怪兽!

程凡远远看着,牛群中一头年老的母牛发出吼叫,整个牛群慢慢向背离程凡的地方远走。

有一只猎食动物一直虎视眈眈在此,牛群果断选择离开了这个徒惹牛伤感的地方。

目送牛群在风雪中走远,程凡屁颠屁颠跑过去享用自己的猎物。

当第一口牛肉口,程凡禁不住“感动”得热泪盈眶,老子吃了几十天的鱼、啃了几天的草,终于他丫的能换个新鲜点的东西了。

欢快地摇着尾巴,就在充满血腥味的雪地上,程凡用爪子将麝牛皮肉撕开,大快朵颐起来。

一顿吃饱,捂着肚子直叫好爽,在雪地里连打了好几个滚,看了看还剩下一半的牛肉,当然不能浪费。

于是乎,在风雪弥漫的冰原上,能看到一只小怪兽拖着一头仅剩半块残躯的麝牛尸体前行。

警告,警告,北极地区,有熊出没,游人小心,不得随意下车。

这里的熊是指人们所熟知的北极熊,这货一身雪白,外形看起来憨态可掬,实则却是陆地上最大的食肉动物,相当凶猛,十分具有攻击性,一点也不温顺可爱。

而且,莫以为现处于极夜冬季,这些大家伙们就一定会在巢穴里趴窝。虽然机率不高,但在冬季,有时发现一两头还在外面晃荡的北极熊,那并非什么稀奇不可思议的事。

比如,程凡现在,就跟一头体色近乎融入雪里的北极熊对峙。

“这家伙不冬眠吗?”

程凡盯着这头除了耳朵、眼睛、鼻子、嘴巴能看出个熊样,刚刚差点以为是坨雪在动的大家伙,心头跳出这么个疑问。

他一直以为是熊都会冬眠,连北极熊应该也不例外,而且又是在北极,不应该冬眠得更久才对吗?

可眼前出现的这货,明显颠覆了他所谓的常识!

有时候,以自己觉得的常识经验去判断事物,很有可能会得出一个错误的结果!

大白熊很大,比程凡见过的岛上巨熊还大,体长已经超过了两米,体高足有一名普通人类女性般高,熊口中呼着浑浊的热气,正和程凡互瞪。

其实,北极熊也要冬眠,只是它们冬眠并不是死睡,而是说不定什么时候就醒来出去遛达一下,它们的嗅觉极其敏锐、奔跑速度不慢。

程凡看到它身后渐被风雪掩没的熊掌印,这个家伙应该是恰好醒来觅食,在老远闻到了麝牛的血味,才被一路吸引至此。

程凡眼神一凝,冬季里的动物寻找食物困难,而北极熊又冬眠沉睡过,它此刻肯定非常饥饿,急需饱餐一顿,吃饱了再回去接着睡觉。

而饥饿的动物,在相遇的情况下,特别危险,更何况这本就是一头攻击性十足、本性凶猛的北极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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